一、美国发明专利
1、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文件:
1)、说明书暨图式、发明人姓名;
2)、委任书、宣誓书(可后补) 。
2、美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:
1)、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;
2)、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、国内优先权于暂时申请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。
3、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:
1)、审查制,并采行先发明原则;
2)、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(优先权日)起18个月后公开。
4、美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:
分别于发证日起第3年半、7年半及11年半需缴纳维持费。
5、美国发明专利期限:自申请日起20年。
补充说明:
1、申请人所知道的所有相关前案技术资料必须提供给美国专利局(IDS);
2、公开后于1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。
二、美国新式样专利
1、美国新式样专利申请文件:
1)、说明书暨图式;
2)、委任书、宣誓书(可后补) 。
2、美国新式样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:
1)、他国第一申请案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;
2)、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。
3、美国新式样专利申请审查程序:审查制。
4、美国新式样专利专利维持费:不需缴纳维持费。
5、美国新式样专利期限:自发证日起14年。
补充说明:
1、申请人所知道的所有相关前案技术资料必须提供给美国专利局(IDS)。
2、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