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莞市厚街和大岭山除了家具企业驰名海外,还开设有多家手动、电动手工具的店铺,近日,我司收到十余家店铺咨询其售卖的锯片商品被诉商标侵权,商标名称为“小次郎”,且都收到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传票,不日开庭,我司遂每家走访了解案情,均为一持有锯片类“小次郎”商标的个人,先通过业务每家店铺兜售推销印制有“小次郎”商标的锯片产品,然后通过公证处每家进行购买公证的方式取证,再向法院立案起诉,我司认为此种行为已经构成“钓鱼执法”,即联合众多被告店铺联合进行诉讼答辩,在庭审中向法官说明情况,列举案情,最终全部被告均与原告方和解,为众多被告避免的极大的损失。
【点评】店铺销售大都为个体经营,销售的都不是自己的品牌和商品,在找上游生产商进货时,一定要让生厂商或经销商出具其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,并且保留好进货的单据和付款的凭证,以免造成侵权,导致不必要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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